5月19日下午,红河边境管理支队坝洒边境派出所接待了一位“特殊群众”——猫头鹰,它被辖区村民李先生用一个小纸箱子装着抱在怀里带到派出所寻求帮助。
“我上山务农时,在路边捡到一只猫头鹰,看着它飞行不便,好像是受伤了。”李先生说。
民警接过纸箱,只见一只小猫头鹰侧卧在箱底,暗褐色羽毛,两只眼睛直盯着民警,民警随即对猫头鹰进行了检查,该猫头鹰体型较小,精神状态良好,但右脚踝位置疑似受伤,行动不便。见状,民警立即与河口县野生动物救助站取得联系,对该猫头鹰作进一步救助。
救助过程中,救助站工作人员向民警说:“目前还不适合放生,要在救助站先进行救治,调整休息几天,体力慢慢恢复,就可以重回大自然了。”
据介绍,猫头鹰系鸮类鸟的俗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坝洒边境派出所辖区林区较多,有不少珍惜野生动物。目前,猫头鹰已被河口县野生动物救助站妥善安置保护,接收治疗,待其伤势好转后放归自然。(通讯员 杨任伟)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制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法制内参 fzncl.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