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红色背篓精神?“背篓商店”是北京市原房山县周口店供销合作社的一个分销店,也是原黄山店公社范围内唯一的一家分销店。因交通不便,这个山乡小店的职工在负责人王砚香、白金海的带领下常年背背篓上山,又收购又卖货,被群众们亲切地称为“背篓商店”,而供销合作社职工这种坚定跟党走、坚决听党话、坚持为人民的精神被称为“红色背篓精神”。
近日,北京市司法局组织正处职干部(系统先进典型代表)政治轮训班全体学员到房山区周口店镇黄山店村红色背篓精神传承教育基地开展参观见学活动,传承红色背篓精神,凝聚奋进前行力量。
活动中,大家集体参观红色背篓精神展览,观看《红色背篓》电影节选,举行红色背篓交接仪式,并在红色背篓精神传承教育基地,召开以“传承红色背篓精神 筑牢为民服务初心”为主题的交流研讨会。市司法局领导谢尚河、翟立国、夏涛参加活动。
就传承红色背篓精神,谢尚河交流四点学习体会:一要学习一心为民的宗旨和情怀。“红色背篓精神”正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最生动的体现,正是与“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目标和要求一脉相承。二要学习不怕吃苦的拼搏与奉献。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在组织需要时,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考验时,能够想到前,做到前,走在前。三要学习持之以恒的执着与坚守。创新发展新时代首都司法行政事业,需要我们继承和发扬“ 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司法行政系统光荣传统,并在新时代赋予新的内涵与意义。四要学习锐意进取的改革与创新。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难点,持续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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