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为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高校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和职业优势,推动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4月8日,淮南中院与淮南市师范学院在师范学院举行“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淮南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魏明秋,党组成员、副院长陶春雨,相关庭室负责人,淮南市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李琳琦,党委委员、副校长陈明生,法学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魏明秋指出,淮南中院此次与淮南市师范学院开展“法”“校”两院合作,将采取多种积极举措为师范学院派驻法院工作人员履职提供便利。希望借助淮南市师范学院的学科优势、法学理论与实践优势、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优势,不断推进全市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积极推进平安淮南、法治淮南建设,为加快建设美好安徽做出贡献。
李琳琦表示,此次签约仪式,标志着我校与淮南市法院系统在合作办学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学校参与淮南市地方社会治理提供了契机。李琳琦希望双方通过此次合作,共同开展实践创新和理论研究,尽快推动合作协议各项内容落实落地,为推动淮南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签约仪式上,陶春雨与陈明生分别代表淮南中院和淮南市师范学院签订了《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淮南师范学院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邀请淮南市师范学院师生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双方将各自发挥自身优势,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通过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设立“法律专家调解工作室”等形式,规范合作流程、明确合作任务、推进合作事项落地落实。
本次“法”“校”两院深化合作交流,有效促进了双方理论研究水平和司法实践能力的提升,也翻开了高校法学理论研究服务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篇章,淮南中院将把握此次合作机会,通过法院高校合作、教授法官牵手,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提升法治理论水平,为淮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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