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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在省法院召开行政审判业务交流座谈会作者:卢瑜 郭敬涛  

  • 时间:2021-04-14
  •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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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在省法院召开行政审判业务交流座谈会。第四巡回法庭分党组成员、副庭长汪斌参加会议并讲话。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孙江、龚斌、聂振华、梁爽等同志,省法院立案庭、环资庭、行政庭、赔偿办、审监庭负责人及相关部门法官、法官助理共4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主持。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领导向大家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在海南海口召开的会议精神,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两部司法解释。省法院立案庭、环资庭、行政庭、赔偿办、审监庭负责人先后汇报了2020年行政审判有关情况,大家就行政审判业务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及突出问题,以及如何更好地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

      省法院王韶华副院长对第四巡回法庭亲临省法院、采用现场座谈的方式进行业务指导表示感谢,并希望形成常效机制,加强对河南法院的监督指导。王韶华副院长对省法院行政条线提出要求:一是要认真组织行政条线干警学习贯彻最高法院海口会议精神,重点落实好贺小荣副院长提出的在“两个坚持”、服务大局、维护人民权益、实质化解矛盾和推进改革成效上“五个下功夫”的具体要求;二是要认真贯彻实施好两部新司法解释,做好具体衔接配合工作;三是提升政治站位,不断推动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以高质量司法为前提,更好服务大局;坚持监督支持并重,大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裁判标准统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问题。

      第四巡回法庭分党组成员、副庭长汪斌作总结讲话。汪斌副庭长强调,一是要提高站位,认真学习贯彻海口会议精神,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政审判的根本遵循,要始终做到“两个坚持”,同时落实好贺小荣副院长讲话精神和两部新司法解释的理解适用问题;二是要强化意识,切实提高行政案件质量,重点在统一裁判标准、维护司法权威,增强和规范裁判文书说理、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等方面提高认识、加强作为;三是要多措并举,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不断破解程序空转难题;四是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审判效果,特别是涉及在巡回区乃至全国具有重要指导价值、裁判标准不统一或者疑难复杂等案件,确保案件处理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精神,不断提升案件质效,切实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85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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