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法官,请快点把我的照片处理一下吧,真的太丢人了……”2021年4月6日,被执行人刘某来到霍邱县法院,在见到执行法官后,刘某着急的说道。
邹某曾在霍邱县城关镇内经营烟酒店。2015年起,刘某陆续从邹某处购买烟酒。2018年5月16日,经双方结账后,刘某共欠邹某烟酒款合计226130元。经多次催要,刘某在仅偿还104000元后,下欠122130元一直未还。双方这起纠纷,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刘某偿还邹某欠款12213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与刘某取得了联系,并告知其应尽快支付邹某欠款,但刘某却置之不理。面对这样的情况,执行法官将刘某拉进了失信“黑名单”里,同时限制其高消费。
3月31日下午,霍邱法院公布了2021年度第三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包含刘某。很快,刘某的失信信息被诸多媒体及网友转发。李某立即将全部欠款支付给了邹某。至此,本案圆满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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