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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举办《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题培训

  • 时间:2021-04-08
  •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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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6日下午,省法院举办《刑法修正案(十一)》视频专题培训。全省法院全体刑事审判人员以及从事立案、知识产权审判、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审判管理等刑事关联业务领域的人员一并参加培训。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傅国庆主持培训并讲话。

  傅国庆强调,培训既是一次专题授课,也是一次“法官教法官”的有效实践。各中院要采取多种形式,自行组织相应培训讲座或交流研讨,把“参训归来授课、研讨”作为一种制度固定下来。要按照省法院通知要求,开展好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优秀案例分析、优秀司法建议评选活动,进一步推动形成全员学业务、提升司法能力、提高审判质效的浓厚氛围。

  傅国庆还就当前几项重点工作进行提出要求,他强调,一是对审判态势要有清醒认识,全力保障均衡结案,坚决避免“前松后紧”、年底“拥堵办案、突击结案”现象。二是要加大远程提讯系统建设推进力度,尚未开通远程提讯和增设视频提讯室的单位要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三是要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拓展刑拘直诉机制适用范围和速裁程序适用力度,确保繁简分流改革要求落地见效。

  本次培训属于刑事最新立法司法解释专题培训第一期,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刑法修正案(十一)》,使全省法院广大刑事审判人员尽快熟悉掌握最新刑事立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提升依法惩治新型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培训由省法院刚刚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培训归来二名法官授课,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金融乱象治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以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领域最新立法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介绍,并对新增和重大修改事项,结合典型案列和社会热点进行了重点阐释。


原文链接:http://www.sdcourt.gov.cn/nwglpt/_2343835/_2343851/697068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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