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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大明司法所“三结合”抓好社区矫正工作

  • 时间:2021-03-18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 作者:佚名
  • 字号:

   大明司法所探索工作方法,创新工作途径,以“三结合”为抓手,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水平,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与“扫黑除恶”工作相结合。结合“千名干警送法下乡”活动,坚决筑牢社区矫正的“扫黑除恶”防线。

  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加县社区矫正大队组织的就业培训,提高创业技能,不做“脱贫攻坚”收官之年的落后人。

  与“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动员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的发展中来,学习法律知识做守法公民,致富创业做新型农民,为乡村振兴助推动力。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doc/2020/09/08/1086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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