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于12月24日在武汉举行。会议指出,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在统筹风险防范和发展转型上下功夫,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提升社会安全稳定风险防控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这一要求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考量。
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功典范,历经岁月沉淀与实践检验,具有丰富内涵和强大生命力。其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在新时代背景下,它已从单纯的社会治安治理经验,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必然要求。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各种矛盾和风险也随之而来,如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的调整、新兴业态的涌现等,都可能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只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才能及时发现和化解这些矛盾纠纷,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具有强大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能够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建立党建网格化平台、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基层党组织联建共建等方式,将党组织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每一个角落,夯实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人民群众是社会治理的主体,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力量。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人民群众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力军。通过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如“积分制”奖励、选聘楼组长等措施,鼓励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矛盾调解等工作,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关键所在。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同时,要找准法治与德治的契合点,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以法治保障德治,以德治促进法治,提升社会治理的效能。
从更宏观的层面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更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稳定的社会环境能够吸引投资、促进消费,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通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能够减少社会成本,提高社会运行效率,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湖北省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其与湖北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探索创新具有湖北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为湖北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在中部地区崛起中展现更大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湖北力量。 (湖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陈虎)
稿件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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