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频发的电梯坠落、急停、意外伤人等现象,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排查辖区内商务写字楼、加装电梯老旧小区等重点场所,就电梯运行安全管理情况实地探查,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市北区检察院在之前开展的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活动中发现,辖区部分公共场所运行的电梯轿厢内缺少登记、维护保养和使用说明等信息,部分电梯存在电梯警铃和对讲按钮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形,还有的电梯维保工作走过场、电梯使用超过检验有效期等,上述情形影响了群众的出行安全,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经充分调查核实,市北区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对发现的电梯违规运行问题及时查处、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对涉案电梯运行情况进行了核实,并要求涉事单位立即整改。同时,行政机关对辖区老旧小区加装的电梯进行了全面摸排整治,严格杜绝特种设备带病运行。
随后,市北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居民代表参加听证会,对行政机关的整改情况进行听证,让人民群众更加“可感受”“能体验”,与会人员认可了行政机关的整改效果,进一步提升了公益诉讼的办案质效。听证会后,市北区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通过实地体验的方式对整改后的电梯“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切实做好检察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市北区检察院将依托“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群众身边突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切实守护公众日常生产生活及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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