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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机制 更好履行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双重责任”

  • 时间:2024-12-11
  • 来源:广东政法网
  •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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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说,行政检察部门将从坚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一体推进有力监督和有效监督等四个方面入手,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机制等措施,更好履行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双重责任”。

  今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应勇检察长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报告给予充分肯定。

  据悉,此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健全行政检察工作机制作出了部署:完善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加大行政裁判监督力度,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结合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协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纠正;在完善执法司法相互配合制约机制方面,《意见》提出,推动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规范办理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

  对此,张相军表示,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最高检《意见》要求,行政检察部门接下来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一体推进有力监督和有效监督。深入推进为期两年的“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建立健全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机制,建设“全国行政检察监督法律文书库”,落实“两高”前不久印发的《关于规范办理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通过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的高质效带动行政审判、执行领域监督向深层次发展。

  二是会同最高法、司法部及相关部委,持续推进落实“3+N”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化解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动涉检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今年4月印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有限监督和案件化办理,依法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确保不越位、不缺位。

  四是依法规范推动行刑反向衔接。认真执行最高检新近制发的《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及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双向、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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