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丁宇,阜新市太平区司法局孙家湾街道司法所所长、“法律明白人”,先后被太平区人民政府嘉奖并记三等功一次,被阜新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被阜新市司法局授予“阜新市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工作成果
怀揣对基层工作的热爱和执着,秉承对辖区百姓的赤诚之心,几年来,丁宇共参与和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百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辖区近两年实现“四无”目标。
人物心声
以法律为桥,连接人心;以真情为线,编织和谐。
丁宇(中)前往律师事务所,向法律援助律师详细介绍受援对象的情况。
一场小雪,让服刑了20年的张默(化名)回家之路显得更为艰难。
今年2月19日,正值农历正月初十,由于前一晚的一场雪,致使阜新区间的高速口封闭禁止驶入。早就知道自己会在这一天刑满释放,但近乡情更怯,张默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回家”,直到他看到了顶风冒雪前来的丁宇。事后,张默得知,为了能让自己早早回家,凌晨4点多,丁宇与同事就从阜新出发,直至中午11点才赶到凌源第二监狱。“走吧,我们来接你回家。”丁宇轻松如常的一句话让张默倍觉温暖,久闭的内心在这一刻敞开了。
“当年与别人发生冲突,被打后情绪激动,失手致人死亡……”返程路上,张默向丁宇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并表示,自己在老家还有一个姐姐,“我不想拖累姐姐,所以才说没有亲属。”丁宇看到由于没有家人提前送衣物,张默还穿着一双夏季凉拖鞋,仅有的一件棉衣里面都没有内衣。回到阜新,他立即自掏腰包为张默买了一身内衣裤和一双棉鞋,并将他安置到了养老院。
要想真正融入社会,就要重新找回生活的信心,丁宇通过与派出所、居委会等方面沟通,终于找到了张默的姐姐,有了亲人的支持和关爱,张默的心情好了起来,他也开始积极面对生活,努力寻找自己的出路。“法律不仅仅是条文,更是温暖的关怀和真情的传递。”当好“摆渡人”,丁宇不仅是一位深谙法律的“明白人”,更是定分止争的“连心桥”。
“他是未成年人,无法正确认识文身的危害,今后就业、参军、生活都会受到影响的……”王刚(化名)看着儿子王明(化名)无奈地说道。今年6月24日、26日,王明先后两次到某刺青店进行文身,共花费500元。王刚为此要求刺青店经营者郑伟(化名)返还文身费用并赔偿2万元,多次争吵、沟通无果后,王刚将郑伟起诉至法院。
经法院委托,丁宇对双方进行调解。“我曾询问王明的年龄、上学等问题,他当时说自己19周岁,在炸串店打工,我就没有查看身份证件。”郑伟介绍了当时的情况。“法律有规定,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你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丁宇向郑伟进行了针对性普法。至此,郑伟认识到自己的问题,表示愿意赔偿,但希望金额上能再协商。
随后,丁宇与王刚进行沟通,“王明虽然是未成年人,但已满16周岁,能够打工赚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在文身时刻意隐瞒了年龄,他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
经过他的法律分析和情理疏导,7月17日,双方最终“面对面”沟通,并达成协议,郑伟赔偿王明8000元,当天转账支付履行完毕。丁宇的“背靠背”“面对面”调解方式,既解释司法程序的复杂性,又告知当事人诉讼的法律风险及扩大赔偿的利害关系。
丁宇像陀螺一样不停转,以满腔热忱倾注于每一桩调解之中,坚守初心,点亮了法治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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