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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男子在早市“掏手机” ,抓!

  • 时间:2024-12-11
  •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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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化工街派出所破获一起扒窃手机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警察同志,我的手机被偷了!”10月25日7时许,派出所接到于大娘报警,称自己在连山区滨河早市摊位前买水果时手机被盗。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据了解,于大娘在一个摊位前挑选好了水果,正要付款时,发现手机被盗,于是便借用他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

    随后,派出所在刑事犯罪案件侦查中心案件三队的协助下开展侦办工作。在监控中,民警发现一名穿着黑色衣服、灰色鞋子的男子从电动车上下来,趁于大娘不备,将其放在外套左侧口袋里的手机盗走。整个盗窃过程手法娴熟,盗窃成功后男子骑电动车逃离了现场。民警推断出该男子是扒窃的“老手”。

  

    随即,民警对掌握的线索进行分析,通过大量的视频排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为陈某,其有多次扒窃前科。经过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陈某没有固定住所和职业。最终,民警通过走访调查,于11月4日15时许,将陈某在其亲属家成功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冬季是扒窃案件的高发期,不少人穿衣较为厚重,如果将手机、钱包等物品放置在衣服的外侧口袋,遭遇扒窃时不易察觉。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外出、逛街时,要尽量将贵重物品放置在衣服内侧的口袋里;携带挎包或背包时,要将挎包或背包置于胸前或视线范围内。

  

   责任编辑:

  黄阳茗


原文链接:https://gat.ln.gov.cn/gat/szyw/tpxw_141449/2024120509384536508/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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