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宁县公证处高效办理一起证据保全公证,为企业后续维权提供有力证据支持。
11月11日下午,周宁县公证处接到浙江省丽水市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童某电话咨询,称该公司出售给青山钢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的管件叉车炉因乙公司提供的耐火材料(隔热棉)不合格,导致在安装调试过程中设备炉体温度过高,炉体烧坏报废。为了维权,需要对管件叉炉设备现状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处立即为甲公司开辟绿色通道,指派公证员“一对一”对接为其优先办理公证。公证员审查申请人提供的主要证据材料,先行受理该公证申请,快速前往青山钢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车间,对管件叉炉设备现状进行拍照保全。11月13日,公证员依法制作公证书。 (余红艳)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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