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平县检察院依法为石大娘(受害人)一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她一家解决因交通事故带来的困境。
2022年8月13日,戴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与石大娘丈夫潘某驾驶的无牌二轮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潘某重伤不治身亡、石大娘轻伤一级。肇事者戴某被法院判刑入狱。
经了解,石大娘原为肢体三级残疾,事故发生后脚肢严重变形且经常疼痛,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其子女均为普通农民,无力应对这突如其来的灾难。事故发生后,石大娘仅获得3000元赔偿,剩余29万余元至今未能得到赔付。失去丈夫的痛苦和无力维持生计的压力几乎让石大娘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了解石大娘一家的实际情况后,武平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依法为其申请3万元司法救助金,并提请龙岩市检察院联合救助2万元,帮助其缓解生活困境。检察机关的积极介入,让石大娘一家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钟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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