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作证罪对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陈某甲有期徒刑七个月,陈某乙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3年间,行为人吴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为获取立功线索,遂通过陈某甲介绍认识并联系陈某乙。三人共谋,由吴某某出资3万,陈某乙联系上家安排人故意制造酒驾供吴某某举报用以立功减刑。2023年下半年,吴某某通过从陈某甲、陈某乙处事先获悉的时间、地点、车牌号码等信息,前往案发地蹲守,并单独或带其妻子成功举报二起危险驾驶案件。 (记者 陈静 通讯员 许自杰 林荔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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