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城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联合县司法局开展对外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检察监督活动。
此次检察监督活动是该院落实落细与县司法局制定的《连城县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活动外出管理办法(试行)》的一次具体实践,针对涉企人员经常需要外出从事生产经营的现实需要,对其外出请假的批准程序和方式予以简化,优化刑罚执行环节的司法措施。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吴芳孜)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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