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庭前调解一起发生在朋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拾友情。
郑某与刘某是朋友关系。2021年5月,刘某以还信用卡为由向郑某借款9600元,并出具借条。其间,郑某多次向刘某催讨还款未果,遂将刘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查阅卷宗并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在征求当事人意愿后决定组织双方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刘某承认其欠款的事实,但表示曾归还郑某妻子2000元,对郑某的诉请存在异议。郑某在了解清楚事实后,同意刘某的主张。
在厘清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从法理出发,向刘某讲明利害关系,释明不还款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强调诚信的重要性,劝导其积极还款,并以朋友关系为入口,力求促成案件调解。
最终,双方握手言和,郑某当场偿还现金1000元,剩余6600元每月偿还600元,直至还清,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
(张海艳 陈思宇)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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