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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善意执结一起法拍房腾房纠纷案。据悉,此次执行案件系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在明知名下厂房被司法查封的情况下,仍将其租赁给案外人陈某,陈某则以租约为凭,拒不搬离。
执行过程中,陈某反映其置于厂房内的货物为十余吨木屑,短时间内难以搬离。执行法官得知这一情况,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确定陈某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后,遵循善意执行的工作理念,依法作出延期15天腾房的法律裁定。陈某对法院的柔性执法深表感激,表示会尽快搬离涉案厂房。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图①:执行法官在查看涉案厂房情况。
图②:执行法官在张贴腾房公告。
图③:执行法官与承租人进行沟通。
图④:承租人签署同意腾房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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