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协议离婚,判决中,张某需归还李某婚内财产405万元。一年多过去了,李某多次向张某讨要属于自己的财产,但张某拒绝履行。该案后由南岗法院移交哈铁法院执行。
接到案件后,办案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下发了执行通知,并依法查封了张某名下的两套房产。期间,张某多次委托律师向法院以口头、书面等形式提出执行异议。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办案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反复释法析理,耐心做张某的思想工作,逐个解开其对法律认识的盲点,最终使其认识到拒执行为的严重后果,将属于李某的405万元一次性汇入法院执行专用账户。此案圆满执结。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制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法制内参 fzncl.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