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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

  • 时间:2021-03-17
  • 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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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讯 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意见》就政治站位、法律适用、健全机制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指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按照中央政法委要求,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意见》明确,要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犯罪;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依法严惩诈骗、聚众哄抢犯罪;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依法严惩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犯罪;依法严惩破坏交通设施犯罪;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等妨害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意见》强调,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查处案件,强化沟通协调,保障诉讼权利,加强宣传教育,保障办案效果和安全。


原文链接:http://shanxi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2/id/48017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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