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某某起诉称,其与二被告分别是兄弟、兄妹关系,三人的父母生前购买了位于东城区的一套房屋,现父母去世,房屋由二被告居住。
原告主张,其作为被继承人之子,在父母生前已尽赡养义务,有权依法继承其父母的遗产,故诉至法院要求继承房产。
宣传亮点:本案系法定继承纠纷,涉及遗产继承的分割问题,通过庭审直播可以起到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此案定于2020年5月20日9时在东城法院(南区)第9法庭开庭审理,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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