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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离婚忽视孩子 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

  • 时间:2024-04-13
  • 来源:安徽长安网
  •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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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发现原被告均存在怠于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为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院及时向孩子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二人共同参与、亲自养育并陪伴两个婚生子女,共同承担起对两子女的养育责任,多关注两个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以及情感需求,平时多与孩子、学校老师联系沟通,详细了解两个孩子的生活、学习、健康、安全和身心发展状况。

  原被告于2012年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对龙凤胎子女。然而,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家庭琐事频发纠纷,男方甚至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女方已提供公安机关两次向男方下达的家暴告诫书作为证据)。为躲避家暴,女方一直在外租住,不定时看望孩子。而男方由于工作繁忙,也将孩子交由奶奶照顾。双方都没有主动与孩子老师联系沟通,了解孩子们的学习、心理状况,而是将照顾孩子的责任几乎完全交给了奶奶。二人的行为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的“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违反了监护人监护职责的禁止性规定,依法应予以纠正。

  法官提醒: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良好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当夫妻的婚姻破裂后,双方关注点多集中在处理夫妻身份关系和财产上,忽视了孩子,在亲子关系上缺乏责任主体意识。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等现象频频发生。作为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如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存在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以监督和责令孩子父母正确履行职责,更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把离婚对未成年人的影响降到最低。


原文链接:http://www.ahcaw.com/ahcaw/content/2024-04/09/content_89822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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