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法官,非常感谢你,我们三方多年的矛盾纠纷终于在你这里得到解决”。这是近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在成功调解一起申诉复查案件并顺利将相关联的三起案件一并化解,当事人向法官曾兴表示感谢时的情景。 涟源法院在执行原告李某初、谢某初与被告谭某生、安顺市普定县某煤矿借贷纠纷两案时,冻结划扣了安顺市普定县某煤矿在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的环境治理保证金专户内存款110万元,但案外人陈某彩、杨某华认为扣划该笔款项会对其权益造成损害,遂向涟源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经一、二审判决停止对某煤矿在贵州银行的环境治理保证金专户内110万元资金的执行。该案判决后,李某初、谢某书,陈某彩、杨某华均不服法院判决,持续多年向相关部门主张权利,但矛盾均未得到有效解决。 该案再审申诉到娄底中院后,承办法官曾兴考虑到该笔执行款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各方当事人因该案常年奔波,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导致身心俱疲。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曾兴法官认真研读案卷,熟悉案情,主动听取当事人诉求,从法理、情理多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工作,多次到涟源法院执行局,向执行人员了解实际情况,交换意见,研究解决问题方案,经多次组织当事人调解,最终三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促使三个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谢某书等人自愿撤回在娄底中院再审申诉申请。 近年来,娄底中院立案信访局始终树立群众诉求无小事,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注重运用多元化解纷机制,从实质上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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