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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普法进校园 预防霸凌护成长

  • 时间:2024-03-31
  •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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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校园霸凌事件,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连日来,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副院长丁伟华等深入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伊金霍洛校区等中小学开展普法教育并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

  

  3月25日上午,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伊金霍洛校区会议室座无虚席,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副院长丁伟华为全校师生做法治讲座。丁伟华以《守护青春 永不褪色》为题,从发生在身边的校园欺凌案件特别是震惊全国的河北邯郸校园欺凌案件入手,详细介绍了校园欺凌的行为表现、危害、后果以及应对措施。丁伟华号召全体师生要勇于对校园欺凌说“不”,遇到校园欺凌时,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无辜的受害者,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与校园欺凌行为作斗争。丁伟华还向师生们讲解了什么是犯罪、刑法责任年龄、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及全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

  

  与此同时,法官赵慧敏、杨旭影、宋奎星、李金珠分别深入乌兰木伦镇上湾小学、伊金霍洛旗第二中学、伊金霍洛旗第六小学、伊金霍洛旗矿区小学、伊金霍洛旗第四小学开展普法教育。

  

  法官们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从敬畏生命和法律为切入点,详细介绍了未成年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形、危害,着重介绍了校园霸凌的行为表现、危害、后果以及应对措施,引导学生们尊法、信法、知法、守法、用法,勇于向校园欺凌说“不”。

  普法教育现场,师生们反响强烈,掌声如雷。师生们纷纷表示,普法教育犹如一场及时雨,今后将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坚决与校园欺凌作斗争,共同建设和谐美好校园。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今后,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着力健全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体系,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以及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gddt/2024-03-27/67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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