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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杀熟”!

  • 时间:2021-03-16
  •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
  •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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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回放

  神秘银行卡有大笔资金进出

  今年1月初,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赭山派出所在侦查一起诈骗案中发现,有张银行卡上有大笔涉案资金频繁转进、转出,十分可疑。分局侦查大队反电诈中心立即联合赭山派出所展开侦查。结果发现,这张银行卡的开户人姓吴,芜湖市人,是名95后。

  民警通过对吴某进行调查取证发现,吴某在2020年12月中旬办理的这张银行卡。锁定银行卡的主人之后,民警将吴某“请进”了赭山派出所进行审查。

  吴某听说自己涉嫌诈骗时一脸茫然:“我只想赚点外快,把自己的银行卡卖给了朋友小胡,我又没有骗人,怎么就诈骗了呢?”原来,银行卡并不是吴某自己使用,他是卖卡赚钱。

  民警顺藤摸瓜,很快将买卡的胡某抓获。据胡某交代,其专门收购各种银行卡,再卖给“上家”,从中赚取差价。而“上家”用这些银行卡实施诈骗。期间,胡某利用朋友关系“杀熟”,诱骗吴某等多人出售个人银行卡、个人信息等,付给对方800元至1500元不等的“好处费”。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情分析

  为赚外快出售个人银行卡

  警方侦查发现,此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没有固定收入、涉世不深的年轻人是出售自己银行卡和个人信息的主要群体。而犯罪嫌疑人往往抓住“熟人易上当”这一特点,诱骗这些熟人办理并出售个人银行卡等,然后再加价转卖给诈骗、洗钱等犯罪团伙。

  民警提示

  买卖银行卡都是违法行为

  有些人认为,自己的银行卡能卖钱,多了一条赚钱路子。殊不知,出售、收购他人银行卡的行为均是违法行为。出售个人银行卡不仅可能影响到个人信用,而且可能会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警惕“杀熟”,保护自己的银行卡、个人信息等,是阻断电信网络诈骗的有效途径之一。持卡人要提高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切勿向他人出售个人银行卡、个人信息等。

  

  


原文链接:http://ga.tj.gov.cn/gaxc/zxxd/202103/t20210315_5384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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