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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公安:构建“一平台、三中心” 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 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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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文山州公安局“一平台、三中心”建设完成并实体化运行,全州8县(市)公安机关依托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大力推进“三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积极构建集执法办案、案件管理、财物管理、智能辅助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对执法过程实现全要素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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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底,文山州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启动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和案件卷宗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执法办案中心(简称“一平台、三中心”)建设项目。以完善执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为切入点,改变传统监督制约机制,针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等执法不规范问题,积极构建新型智能执法管理监督体系。为维护云南边疆安全稳定和服务人民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2019年文山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化建设和执法办案区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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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实现对在处警情、在办案件、在管场所、在手人员、在控财物等执法要素的全流程、闭环式、可回溯监督管理,特别是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和“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整治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场所安全、财物管理等执法重点环节。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有案不受、不立、不实,出警不规范、办案效率低、办案质量差、办案不透明等问题。

  

  执法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依托“一平台、三中心”,实时监测刑事拘留人数、移送起诉人数等常量变化,实现案件统一标准、数据台账自动生成、程序违规预警、执法行为跟踪定位,以信息化方式实现执法动态监督和网上巡查。通过执法数据风险排查和研判,将执法问题最大限度发现和处置在萌芽状态,有效降低了执法风险。办案场所规范安全管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杜绝了刑讯逼供、违法取证等现象发生。

  

  规范涉案财物和案卷管理。依托“一平台、三中心”,对涉案财物实行一件一码管理,对登记、借出、入库、归还、出库等实现系统留痕、出库数据自动比对,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实现涉案财物、案件卷宗得到安全、追溯式管理,保障了人民群众、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知情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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