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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透基本精神 把握核心要义 明确工作要求——云南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 时间: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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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8日,云南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十一次集体学习研讨会召开。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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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研讨会以“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将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精神落实落细,更好服务保障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王沪宁同志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讲话》等相关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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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要通过学习深刻理解领会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要求,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应对疫情和保障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及最高检的要求,学深悟透、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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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凯石等四名同志紧紧围绕学习主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指导地位的重大意义,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要深入学习好习近平法治思想。

  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牢记“11个坚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云南检察机关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三是要宣传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省检察机关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同时,要通过各种平台宣传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把法治思想化为指导和推动检察工作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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