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晕倒的流浪汉获救后,被灯塔警方发现其因盗窃正被立案调查。然而,接受拘留处罚后,他却没有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反而重操旧业,再次落网。
7月初,灯塔市公安局铧子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乡村广场凉亭里躺着一名男子,双目紧闭,呼吸微弱。民警从男子略显邋遢的面容和沾满灰尘的衣裤上判断,该名男子可能是“流浪汉”,遂对其进行了救助。
“我们将人带回了派出所,想联系他的家人,我怀疑他饿晕了,还买了吃的喝的。”铧子派出所所长王胜杰说,男子醒来说的确是因为又渴又饿躺在了地上,要不是民警及时救助,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本以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救助,民警却在核实男子信息时发现,该男子姓刘,有多次盗窃前科,现在正因盗窃摩托车被另一个派出所立案调查,铧子派出所民警在确认刘某某无恙后,将其送到办案单位进行处理,刘某某因盗窃罪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7月24日,铧子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再次遇见了刘某某。“当时他正骑着摩托车在大街上跑,没戴安全头盔,感觉很慌张,我们立即进行拦截。”
回到派出所后,刘某某交代自己驾驶的摩托车是当日在灯塔市盗窃的车辆。随后,王胜杰又对比了此前发生在灯塔市的一起盗窃案,经过研判分析,认为两起案件为一人所为。证据面前,刘某某最终承认从6月至今在辽阳市实施盗窃3起、盗窃两轮摩托车3辆的犯罪事实。
目前,刘某某已被灯塔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王胜杰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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