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法制内参!

法制内参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舆论监督>冒用8名客户信用卡 保险公司员工获刑

冒用8名客户信用卡 保险公司员工获刑

  • 时间:2022-06-21
  • 来源:四川长安网
  • 作者:佚名
  • 字号:

  近日,都江堰市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信用卡诈骗罪案,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9年至2021年,被告人郭某利用在某保险公司都江堰市支公司工作的便利,以帮助客户注销某银行信用卡为由,通过客户手机APP私自将信用卡预留电话更改为自己控制使用的号码,并谎称该信用卡已经注销,将信用卡留存供自己使用。经查,被告人郭某采用上述方式冒用王某等8人办理的某银行信用卡供其使用,后因未归还信用卡欠款导致案发。截至今年1月,郭某冒用王某等8人的某银行信用卡欠款本金加相关费用共计23万余元。

  

  2020年6月,郭某冒用同事陈某洪的身份信息,办理另一家银行的信用卡供自己使用。截至今年1月,该信用卡共产生本金、利息及费用共计2万余元。

  

  法院审理过程中,郭某主动退赔被害人王某等人信用卡欠款,并结清相关费用。经审理,都江堰市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巨大,其行为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还侵害了国家对金融票证的管理制度,其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综合各量刑情节,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说法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被告人郭某的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信用卡相关管理制度,同时也给相关银行及信用卡持有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造成损害。广大群众要注意提高自己的反诈防诈意识,一是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无论是在购物网站还是在线下各种消费场所,不要随便把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告知他人;二是不要轻信各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情,时刻保持警惕;三是经常更改密码,定期关注自己的信用卡动态信息,发现有问题立即到网点进行处理;四是多关注自己家里的老人,普及反诈防诈知识,避免陷入养老诈骗陷阱。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诗柯

  


原文链接:http://www.sichuanpeace.gov.cn/azsf/20220609/260474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制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制内参 fznc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43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