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在辖区抱由镇永明桥路段开展夜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一驾驶人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被查处。
查处现场
当晚23点26分左右,执勤路管员在对一辆琼D号牌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符某疑似酒驾,随即将其带回队里做进一步检查。
经查,符某血液内酒精含量7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对符某的身份信息进行进一步检查时,发现符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乐东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符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5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制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法制内参 fzncl.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