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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撑起“法治保护伞”

  • 时间:2020-07-15
  • 来源: 法制周报
  •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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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29日上午,癌症晚期正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家中养病的张某,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法院判决书,在电话中声泪俱下地向湖南省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从害怕“本地人”不帮“外地人”,到亲身经历法律援助律师无偿帮助自己维权,百感交集的张某将所有感激化作一面“忠于职守 热心为民”的锦旗,通过快递交到了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

  这只是株洲市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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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班律师接待群众来访

  作为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保障制度,株洲市将法律援助工作连续6年列入政府“民生100”工程。截至2020年6月28日,全市共办理法援案件22890件,帮助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3.3亿元,案件胜诉率和满意率均在95%以上。

  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获得“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全国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先进集体”、“全市政法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座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正在湘东大地架起。

  跨越数千公里的讨薪 拨云见日

  2014年7月至11月间,张某夫妇应醴陵人王某之邀,来到王某承包的某房产项目从事围墙工作。工程完工后,王某欠张某夫妇工资6.5万元,后者多次追讨无果。

  2020年年4月中旬,张某多次通过电话向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维权事宜,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申请及证据材料。

  “我是外地人,到醴陵市讨要工资,他们真的能帮助我吗?”抱着试一试的心理,4月23日,张某拄着拐杖千里迢迢来到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从那么远的地方来湖南讨薪,必须要得到法律的保护。”这一幕深深地触动了承办律师邓文纪。

  当日上午9时,邓文纪律师便前往公安部门调取王某身份信息。没想到,王某向张某夫妇提供的是虚假身份信息,公安部门查不到人。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为了找到王某,邓文纪律师与民警通过模糊查询,又一一致电村干部核实,历经3个多小时,终于找到了板杉镇王某的真实信息。

  为了不耽误时间,邓文纪迅速起草起诉状,并于当日下午前往市法院立案。

  本着“最多跑一次”的原则,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一天之内完成了为张某指派律师、调取对方身份信息、撰写起诉状并向法院起诉等一系列举动,这令张某感动不已,“不管钱能不能讨回来,都十分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对我们的帮助”。

  6月29日,醴陵市人民法院判决王某偿付张某各类款项61840元。

  据了解,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案件数量常年位居株洲市第一。今年截至6月4日,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便办理了法律援助案322件。醴陵市法律援助中心共2名工作人员、4名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和45名社会律师。一名律师最多时1年办理法律援助案30件,平均每人每年至少办理8件,还不包括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案件。

  “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民事案件补贴标准是每件1500元,刑事案件分阶段补贴每件仅800元,有些案件甚至耗时1年以上。”醴陵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彭庆纪坦言,案多人少、经费吃紧是他们面临的现实问题。为充分调动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和提升办案质量,市司法局每年年初都会对律师值班次数及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办案意愿等在全市律师队伍中摸底。“按照律师的意愿进行排班和指派案件,更能保证案件质量。”彭庆纪表示。

  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

  2019年,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在株洲市推开,株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并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周安排律师全天值班,把落实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作为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来抓。

  “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几乎改写了我的人生”,现年21岁的张某非常感激。2018年12月8日23时许,张某接到崔某(已判刑)电话,让其叫几个人到某KTV去。待张某赶到时,斗殴已经结束,张某便听从崔某安排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

  案发后,张某母亲来到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张某系主动投案自首且犯罪未遂,参与该案,主要原因是‘哥们义气’,主观上并无积极的斗殴意识。虽然构成聚众斗殴罪,但究其原因是年幼无知、法制观念淡薄等原因造成的,且事后已经深刻认识错误。”被指派担任张某律师的唐雯认为,张某符合不予起诉条件,并获得天元区检察院支持,张某成为该案犯罪嫌疑人中唯一一名不予起诉者。

  记者从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法律援助案件案卷归档目录”看到,一桩刑事案件的案卷归档目录资料多达20余项。作为株洲市最先试点此项工作的法律援助中心,该法律援助中心还率先制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值班律师见证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情况登记表》等各类表格。天元区司法局党组书记袁汇湘告诉记者,此举旨在切实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做好律师自身权益保护。

  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法援服务网

  “法律援助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株洲市司法局党组书记曹跃良表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通过法律援助工作建立起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渠道和理性解决社会矛盾的窗口,对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市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找了老板多次都没有得到解决,请你们帮帮我。”2020年4月1日,刘某来到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帮助,值班律师杨娜梳理刘某手中的资料发现,刘某离申请工伤赔偿的时效只剩2天。考虑到按正常流程审批2天内难以完成,杨娜当即联系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沛轶,得到先帮助申请人刘某申请仲裁争取时效,再按程序提交申请材料的答复。最终,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刘某拿到了4.4万元的赔偿款。

  为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株洲市司法局在建成市县(区)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与综治、法院、公安的双向联络工作机制,形成联动高效的对接模式,同时在妇联、残联、总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团市委及所有乡镇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市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律援助服务网。

  目前,株洲已建成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8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

  将农民工讨薪和工伤案件作为重点事项

  近年来,株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8年,株洲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列入“民生100”工程。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主力军”作用,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立“主战场”,大力发展“互联网+法律服务”,升级“12348”法律服务热线,依托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如法网”,推广在线咨询、在线申办、在线援助等,构建面向社会公众的一体化在线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

  今年来,株洲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秉持“应援优援”理念,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缩短指派时间,简化审批流程。尤其加大了对涉及农民工、企业职工劳动报酬等领域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开通“复工复产咨询专席”和“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将农民工讨薪和工伤案件作为法律援助重点事项。

  曹跃良表示,下一步,将争取把株洲市法律援助作为依法治市的重要工作,降门槛、扩范围、拓领域,积极将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切实发挥法律援助服务群体性社会矛盾化解的优势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贡献更大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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