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法制内参!

法制内参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案件追踪>陕西咸阳蔡国强等57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陕西咸阳蔡国强等57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 时间:2020-07-01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陈晨
  • 字号:

  新华社西安7月1日电(记者陈晨)6月30日,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人民法院对蔡国强等57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蔡国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余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他56名被告人被判处20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武功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蔡国强曾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获刑,2006年6月刑满释放后,纠集大批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在赌场高利放贷,获取非法利益。2008年因赌场纠纷与人相约斗殴,影响逐渐扩大,自此逐步形成以蔡国强为组织、领导者,刘金朋、耿毅、张真等被告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此后,该组织长期盘踞在西安、咸阳等市及周边区县,以非法控制地下赌场、在赌场放贷、收取保护费获取非法利益,并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54起,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蔡国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刘金朋等其他56名被告人20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有关被告人13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共计280万余元。

  据介绍,2018年8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武功县公安局发现了该组织犯罪线索,历时近1年将其摧毁。该案也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制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制内参 fzncl.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43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